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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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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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春翔、万孝平:本院受理原告罗海宁诉被告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人黄春翔、第三人万孝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桂0602民初2643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