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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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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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锐:本院受理原告兰柳丹诉罗锐合同权属及侵权纠纷一案【(2021)桂1202民初5451号】,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