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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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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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赖晓水、赖卫星、赖阳生:本院受理原告普开文诉被告云南鸿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赖晓水、赖卫星、赖阳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判决:被告赖卫星、赖晓水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普开文62780元运费;驳回原告普开文对被告赖阳生、云南鸿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驳回原告普开文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70元,由原告普开文负担452元,被告赖卫星、赖晓水负担1418元。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云0128民初3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团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