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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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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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其他行政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于2021年11月1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平南县伊华特灯饰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银行转账支票[支票号码1040452004403821、票面金额100000元、出票日期2021年9月21日],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2年1月27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平南县伊华特灯饰有限公司丢失的号码为1040452004403821、票面金额为100000元、出票日期为2021年9月21日的中国银行转账支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平南县伊华特灯饰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