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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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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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钟艳、张云龙、于铁红、钟辉、孙传平:本院受理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河光明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辽0283民初2792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