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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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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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兰玉:本院受理的原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雁支行与被告吴国勇、王兰玉、伏晓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102民初106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