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离婚后财产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人民法院
内容
李根:本院受理原告陈宁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1日9时在本院二楼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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