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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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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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杜江: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诉被告杜江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晋0403民初48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