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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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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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杜林:本院受理的原告陈慧与被告杜林抚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晋0725民初11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陈慧与被告杜林的婚生子杜旭泽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由原告陈慧带领抚养至十八周岁,被告杜林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在每月25日前支付抚养费500元至杜旭泽十八周岁,期间被告杜林有看望与周济婚生子杜旭泽的权利。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