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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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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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温建兴:本院受理原告范武诉被告温建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晋0624民初9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和义务告知书、特别提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