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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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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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忻州市代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戴勇:本院受理原告王润娥诉被告戴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晋0923民初124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