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林炎,郭秋娥,吴素琼,吴元辉,邓艳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宁波岘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保成进出口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闽02执异189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厦门保成进出口有限公司、吴林炎、郭秋娥、吴素琼、吴元辉、邓艳丽:申请人宁波岘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被执行人厦门保成进出口有限公司、吴林炎、郭秋娥、吴素琼、吴元辉、邓艳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查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2执异189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