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欣荣水利工程机械施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高双金与魏毅、贵州中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欣荣水利工程机械施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南骏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21黔民初6715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适用审判程序审判组织人员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在本院长石人民法庭公开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