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福州掌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鹏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厦门鹏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福州掌中云科技有限公司诉厦门鹏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独任审理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3月17日下午15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