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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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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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柳州市振柳机械有限公司、黄任等:本院受理原告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南支行诉被告柳州市振柳机械有限公司、韦勇忠、黄任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204民初2470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上述应当履行的义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