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马福梅,马静
公告类型
宣告失踪、死亡
案号
-
案由
其他行政
公告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马静:关于申请人马福梅申请宣告被申请人马静宣告失踪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2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称被申请人2018年3月离家后至今下落不明。被申请人马静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马静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马静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情况向本院报告。
刊登日期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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