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佐周,于乐平,胡旻华, 沈阳天益同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沈阳顺意福莱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沈阳商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辽宁伊莱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民终1461号,(2020)辽01民初953号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辽宁伊莱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商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沈阳顺意福莱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乐平:本院受理上诉人王佐周与被上诉人胡旻华,原审被告沈阳天益同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民终14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撤销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民初953号民事判决;二、准许王佐周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