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丽玉,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埌东村六组,莫爱春,黄雪花,曾进跃,赵丽纯,梁栋宝,曾新建,藤贵珍,曾巧凤,玉东香,曾光棠,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埌东村民委员会 ,广西集晟房地产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民再324号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莫爱春、黄雪花、曾进跃、赵丽纯、梁栋宝、曾新建、藤贵珍、曾巧凤、玉东香、曾光棠:本院受理的申诉人陈丽玉等85人与被申诉人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埌东村六组、广西集晟房地产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埌东村民委员会,二审上诉人梁栋宝等37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送达(2021)桂民再32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领取(联系电话0771-5788312),经过30日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