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晓晓,张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桂0203民初8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涛:本院受理的原告黄晓晓与被告张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桂0203民初8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案件随案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22日上午9时00分在阳和法庭第二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