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义辉,翁仁祥,甘玉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181民初703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翁仁祥、甘玉琳:本院受理原告郑义辉与被告翁仁祥、甘玉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181民初7032号民事判决书。翁仁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甘玉琳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翁仁祥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甘玉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