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精锐华英枝满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津0104民初20067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天津市精锐华英枝满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号为(2021)津0104民初2006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