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石峰,严慈立,刘志军,万学珍,李秀庚,刘志民,,刘丽,第三人-, 富平县美可高特乳业有限公司 ,陕西美可高特羊乳有限公司 ,天津市蒙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美可高特羊乳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津01民初41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石峰(香港居民,护照号K06415430,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H0558645901)、严慈立、刘志军、万学珍、李秀庚、刘志民、陕西美可高特羊乳有限公司、富平县美可高特乳业有限公司、天津市蒙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诉被告美可高特羊乳有限公司、刘丽、你们及第三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津01民初418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石峰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