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汪继明,毕丽娜,毕丽莎,毕朝轩,毕萍,姚远,毕丽娟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黔0181民初5090号,(2020)黔0181民初5090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毕丽娜、毕丽莎、毕朝轩、毕萍:本院受理汪继明诉姚远、毕丽娟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姚远、毕丽娟提起上诉。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黔0181民初5090号民事上诉状,上诉状主要内容:1.请求依法撤销贵州省清镇市(2020)黔0181民初5090民事判决书,并依法驳回被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2.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