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超,周叙兵,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宁海易强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622民初794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被告周叙兵、宁海易强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吴超与被告周叙兵、宁海易强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622民初794号民事判决书(周叙兵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吴超鉴定费9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