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晓, 合山市千沃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1302民初5909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晓:本院受理原告合山市千沃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林晓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桂1302民初5909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桂1302民初59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林晓支付给原告合山市千沃现代农业有限公司29379.76元;二、被告林晓支付给原告合山市千沃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违约金5875.95元;三、被告林晓支付给原告合山市千沃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1939.8元。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