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段利清,郝俊彪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内0104民初607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郝俊彪:本院受理原告段利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2021)内0104民初6072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