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薇, 洛阳旅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洛阳旅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薇与被告洛阳旅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对你方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转换程序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次日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