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辉,徐家贵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703民初2234号 |
案由 |
健康权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家贵:本院受理原告陈辉与被告你健康权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703民初22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徐家贵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陈辉各项损失共计11445.81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