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丽艳,李威,李杰,吕宝和,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营业部 ,营口奥亿嘉物流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辽0113民初126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杰:本院受理原告张丽艳、李威诉你及被告营口奥亿嘉物流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营业部、吕宝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2)辽0113民初12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虎石台法庭第(1)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视为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