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怀伟,殷志杰,殷志臣,周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皖1623民初60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殷志杰、殷志臣、周军:本院受理原告何怀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2022)皖1623民初601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举证期限届满之日起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