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孟成,高永泰,杨龙,王建红,高宏,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702民初480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孟成、高永泰、杨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分行与被告王建红、高宏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702民初48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甘州区人民法院大满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