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杰,吕琳琳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2020)辽0214民初3504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内容
申请人陈杰与被申请人吕琳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普兰店法院已于2020年8月24日作出(2020)辽0214民初3504号,判决:被告吕琳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陈杰借款203681.36元及利息(按月利率1%自2018年11月21日起计算至借款付清为止);被告吕琳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陈杰借款2100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6%自2020年6月23日起计算至借款付清为止)。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执行全部款项,申请人合法权益未实现。现对被执行人启动悬赏执行法律程序,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吕琳琳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执行悬赏的相关规定,申请执行人自愿将执行款项按照实际执行回款比例的10%奖励举报人。被执行人基本情况:姓名:吕琳琳;性别:女;出生时间:1983年8月26日;民族:汉族;籍贯:辽宁省普兰店市;住址:辽宁省普兰店市皮口镇崔家窑王屯2-4号;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刊登日期
202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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