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沈超,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与沈超信用卡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沈超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出庭或者不答辩的,本案将缺席审理,并定于2022年5月5日10时在本院31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