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长友,王金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05民初916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金明:本院受理原告李长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辽0105民初91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