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龙,辽宁新润金汽车销售服务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辽0191民初6963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龙、辽宁新润金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本院受理(2021)辽0191民初6963号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远程视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