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黑龙江天淘文化有限公司 ,春风文艺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辽0102民初2300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黑龙江天淘文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2078069438H):本院受理原告春风文艺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黑龙江天淘文化有限公司(2021)辽0102民初23009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战友院区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