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韦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205民初3926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韦华: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诉被告韦华(2021)桂0205民初3926号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上诉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