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吕静志,舒庭英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舒庭英:本院受理原告吕静志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诉讼请求为:1、恳请法院依法判准原告与被告离婚;2、无财产分割,无债权债务;3、本案诉讼费及其它费用由原告承担。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8日10时00分在本院大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