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西部对外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建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西部对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沿河分公司 ,沿河乌江山峡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沿河猎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黔0627民初120号,(2022)黔0627民初120号之一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西部对外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2)黔0627民初120号原告沿河猎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中西部对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沿河分公司、中西部对外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建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沿河乌江山峡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2)黔0627民初120号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2022)黔0627民初12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保全复议)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对(2022)黔0627民初120号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不服申请复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23日下午15时在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