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娄义连,杨应华,张宗云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应华,张宗云:本院已受理原告娄义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届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