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家发,唐敏,张金生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2527民初2844号 |
案由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敏:本院受理原告王家发诉你、张金生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2527民初28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