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陆天星,韦沙娜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桂0405民初302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韦沙娜:本院已受理(2021)桂0405民初3020号原告陆天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韦沙娜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证据副本、转程序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日上午09点00分在本院二楼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