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林安彬,钟明,曹必厚, 贵州新鸿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开庭传票
案号
(2021)云0721民初104号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内容
曹必厚:本院受理原告林安彬与被告贵州新鸿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钟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721民初104号案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