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约克(中国)商贸有限公司 ,福清恒大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福清恒大置业有限公司:原告约克(中国)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福清恒大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及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3月31日10时30分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