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雷剑,于贤炎,于榕强,林知宝, 福建新康辉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福州市环球盛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闽0121民初5185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福建新康辉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于贤炎、于榕强、林知宝、福州市环球盛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告雷剑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已作出(2021)闽0121民初5185号民事判决书。原告雷剑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