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邱林康,侯兴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内容
侯兴: 本院受理原告邱林康与被告侯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独任审理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在本院洪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