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姚俊田,第三人-王亚东,王德东, 山西军友投资有限公司 ,母子山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晋0722执异63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母子山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山西军友投资有限公司、王亚东、王德东: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姚俊田申请追加第三人王亚东、王德东为其与被执行人母子山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山西军友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被执行人执行异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晋0722执异63号执行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第三审判庭领取执行裁定书。如不服本裁定,可于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