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民,刘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622民初206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华:本院受理原告陈民与被告刘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0日立案后,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622民初20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陈民撤诉。案件受理费1671.74元,减半收取计835.87元,由陈民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靖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