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文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205民初715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文骏:本院受理(2021)桂0205民初7154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与被告孙文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解除原告与被告孙文骏于2016年11月10日签订的《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二、被告孙文骏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295781.28元并支付利息、罚息(暂计至2021年12月20日利息为1123.09元、罚息为0元,之后利息、罚息按《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告孙文骏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4401元;四、原告就本案债务对被告孙文骏用于抵押的位于柳州市柳邕路351号华韵上城47栋2单元4-2号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