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云,周英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英:本院受理原告杨云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11时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